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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章程修改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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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一)《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规的规定相抵触;

(二)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三)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修改章程的程序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6、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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