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除因出国(境)定居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退学。凡在学校学习期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全部予以毕业,由学校在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操作,无需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部门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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