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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领取标准有哪些?

来源:九壹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包括参保满1年、非自愿失业和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同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拓展延伸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申领人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失业保险参保条件,例如在失业前一年内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定期限。其次,申领人需要在失业后及时到当地劳动就业部门或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劳动合同、失业证明等。接着,申领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填写申领表格,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领人可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申领条件和程序可能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相关规定为准。

结语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包括参保满一年、非自愿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领人需按规定填写申领表格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注意,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请以当地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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