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办理案件需要哪些证件

办理案件需要哪些证件

来源:九壹网

1、调查。

举报、控告、举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者自愿投票、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转移的违反治安管理事件,应立即受理并登记。

受理通报、控告、通报、通报后,认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立即进行调查的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通知通报人、通报人、通报人、通报人、说明理由。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决定。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派出所决定。

在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之前,必须通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者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通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及时通知被处罚人家属。有被侵害人的,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3、执行。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特殊情况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机关或者人民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