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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要求员工加班,员工是否有权拒绝?

来源:九壹网

老板强制加班可被拒绝,法律规定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员工有权不加班,加班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需工作且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法定休假日工作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法律分析

一、老板强制加班能否进行拒绝

1、老板强制加班劳动者有权拒绝,老板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二、员工可以拒绝加班吗

其实,作为劳动者,你跟企业的选择是双向的,你是有权力不加班的哦。

对加班行为做出了定量规范,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天,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3小时/天,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并且加班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加班必须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一旦加班,争取自己的收入就是合法的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结语

合理加班,合法权益有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老板的强制加班要求。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加班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应按标准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如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和法定休假日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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