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社交软件截图是属于电子证据的一种,社交软件截图经人民查证属实的,是具有证据效力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 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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