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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取消隐名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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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隐名代理,又称间接代理。指在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与客户签订合同。 如果被代理人的产品给买受方造成损失,则被代理人显名,承担法律责任,代理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五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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