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期限

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期限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每一机关有权决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法律中规定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实际被监视居住的期限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有司法机关确定。但要注意的是,这里并不是指所有的司法机关对同一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的期限,而是每一个司法机关若需要监视居住的话,那对期限的最长为6个月。其中若是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话,日后被判刑的,还有可能折抵刑期。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机关执行。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衍生问题:

监视居住适用于哪些人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或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其住所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监视居住适用的情形: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符合取保候审,但无法提供保证人和保证金的,也可以监视居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