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犯罪人被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拘留所的设置和管理,惩戒和教育被拘留人,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机关、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第三条 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拘留所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第四条 门主管全国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拘留所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