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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收通知书的影响

来源:九壹网

被告不接收传票不影响审理案件,会按缺席审理并判决。送达人可邀请代表到场,说明拒收情况并留下诉讼文书,或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法律分析

只要视为依法送达了传票,就算不接收,也会照常按缺席审理并判决,被告是否参加庭审不影响审理案件。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拓展延伸

未签收通知书的法律后果

未签收通知书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后果。根据法律规定,通知书一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但如果未能签收,可能导致相关法律程序的延误或无效。未签收通知书可能会影响当事人的知情权和诉讼权益,可能导致错过重要的法庭审理或申诉期限。此外,未签收通知书也可能导致对方当事人提出无效送达的辩护,从而影响案件的进展。因此,为了避免法律后果,当事人应及时关注通知书的送达状态,并积极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视为依法送达传票后,即使被告不接收,仍会按缺席审理并判决。被告是否参加庭审并不影响审理案件。如果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送达人可以邀请代表到场并记录拒收事由,或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未签收通知书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后果,包括延误或无效的法律程序、影响当事人的知情权和诉讼权益,以及影响案件的进展。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当事人应及时关注通知书的送达状态,并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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