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签好合同后是否可以换房,以及购房者不还贷的后果。购房签好合同可以换房,但需撤销备案重新签订合同。不还贷会导致高额罚息、官司诉讼以及个人征信受影响。
法律分析
一、购房签好合同后是否还可以换房
1、购房签好合同是可以换房的。如果房屋买卖双方没有进行备案,由当事人协商更换。如果开发商已经到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想要换房需要当事人双方先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撤销备案,再重新签订合同进行备案登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购房者不还贷有什么后果
第一高额罚息
贷款合同一般都会有违约条例及有关罚息的规定,如果借款人按期还款,只需要正常还本付息就可以了,一旦借款人违约,借款人需要按照合同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罚息。
第二引来官司
如果借款人不还钱,贷款机构是可以向提起诉讼的,如果借款人败诉,不仅要面临资产被拍卖用于偿还债务,还需要承担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以及律师费等费用。如果你的房屋拍卖后不足以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冻结你的银行财产,如果借款人拒不偿还,还有可能被记入黑名单,一般上了被执行人黑名单,消费将会受。
第三个人征信受到影响
现在很多贷款机构已经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借款人不还钱信用污点很快就会被上传到央行征信系统,这样想通过其他贷款机构贷款将会很困难。不良征信记录的时间是五年,在五年之内还清贷款才能消除不良记录,这意味着,一旦借款人出现不还钱的情况,未来的5年时间将很难从银行贷款或申请到信用卡。
结语
购房签好合同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从而实现换房的目的。如果房屋已备案登记,需要先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撤销备案,再重新签订合同备案登记。购房者不还贷可能面临高额罚息、引发官司以及个人征信受到影响的后果。违约金或罚息根据合同规定支付,贷款机构有权向提起诉讼,拍卖房屋偿还债务,同时借款人可能被记入黑名单,影响未来信用记录。因此,借款人应当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以避免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销售代理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