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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资格法律问题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律师要担保破产管理人的,需要由人民指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第十六条 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一般应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

第十七条 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人民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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