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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双方关系填子女还是父母法律问题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主要社会关系”主要填写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等,此栏填写内容应与函调情况一致。

“家庭成员”主要包括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父母已去世的,应予注明。在一个家庭内共同生活的具有血缘关系、姻亲关系或法律上的继、养关系的人都是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

《中国党章程》 第五条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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