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普通公民不能办持证。只有以下人员才可以持,普通公民不能持,也不能办理持证:
一、机关、机关、监狱的人民,人民、人民的司法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
二、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
三、经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支。
四、经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
五、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可以配置猎、麻醉注射。
六、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配置射击运动支,由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由门审批。
法律依据:《支管理法》第三条,国家严格管制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支。
国家严厉惩处违反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支管理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国家对检举人给予保护,对检举违反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