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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后未聘用的经济补偿规定法律问题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过了试用期单位未聘用,因为劳动者在试用期中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因为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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