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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手续是什么?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异地办理离婚的流程如下:

1、如果是协商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或者双方登记结婚的民政局提出办理离婚证申请;

2、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一、下列情况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起诉离婚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双方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起诉方必须和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告,就是人民可以确定被告的身份信息;

3、起诉方要求有明确的诉讼请求,还有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离婚诉讼应当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以及属于受诉的管辖。

综上所述,异地办理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如若一方当事人不出席的,会据此作出缺席判决,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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