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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费用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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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1、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

2、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3、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

二、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

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

2、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以及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

3、行政管理部门负担的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

4、聘请中介机构费(年报审计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

5、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不是开发费用)、排污费等;

6、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

三、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

1、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

2、汇兑损益(例如:外币应收账款的汇兑收益或损失)以及相关的手续费;

3、相关的手续费

4、企业发生或享有的现金折扣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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