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可以更改,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式。未登记的合同可与开发商协商注销并重新签订,不涉税费;未竣工验收的合同需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支付手续费。已登记且竣工验收的合同不可更名。购房合同的更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未备案合同可注销并重新签订,未竣工验收的需开具检查报告并支付手续费。需在当地房管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分析
一、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可以更改吗?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可以更改,但是需要根据各种情况来做出不同的处理。在这个前提下再分两种情况,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其儿子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第二种情况是已经登记过,这就麻烦些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种情形下即是说合同未备案,那么购房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的。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在这种情形下也是有可能进行更名。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则不能再对合同进行更名了。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因此购房合同是有效的法律文书,合同能否更名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购房合同怎么样更名?
据上所诉,在前两种情形下,购房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那么这两种情形下,购房合同如何来进行更名。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其更名人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是需要拿到当地的房管中心来办登记备案的手续的。若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生效之后,想要变更合同的主体,此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作出不同的选择。比如说还没有拿到房管中心备案的,只需要注销原来的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就可以了。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购房合同的更名方式因具体情况而异。对于未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需与房产商协商,注销原合同后以新买受人的名义重新签订合同,无需涉及税费。对于已登记但未竣工验收的商品房,需提供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更名原因,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购房合同的更名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合同备案后不可通过更名进行交易。购房合同的更名程序需遵循当地房管中心的登记备案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