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扣工资卡给生活费。
人民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扣工资卡给生活费方式:
1、在执行程序中划拨、提取被执行人收入的,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可以申请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
2、被执行人申请保留生活费用时,要书面向执行提出申请,并说明自己无其他收入的情况,由进行审核确认;
3、为被执行人保留生活费用,以维持其自己和负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人的基本生活为限。生活费用的数额参照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但被执行人负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人有多个义务人的,需要确认其应承担的份额。
综上所述,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