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未交强险需按损失先行赔偿。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实行无过错赔付,超出限额部分按责任比例赔偿。未投保者扣留车辆并罚款。对方全责不处理可调解或起诉。机关应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强险赔付流程包括报备、勘查、提供证明材料、审核赔付。
法律分析
车主未按照法律的规定交纳交强险,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损失先行赔偿。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的责任限额内实行无过错赔付责任,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即被告应当按照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予以赔偿,超出部分再按责任比例赔偿。
根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对方全责对方不处理怎么办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处理,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强险全责怎么赔付
赔付流程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时,首先拨打相关部门的电话,如机关、医院、消防部门等。同时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进行出险报备。
2、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拍照等,保留出险资料。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人员协商理赔金额。
3、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包括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调解书、车辆定损单、财产损失清单等。
4、等保险公司审核完材料后将按要求进行赔付。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方全责不处理时,当事人可以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请求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将其送达当事人。在交强险全责赔付方面,当事人应拨打相关部门电话报备事故,并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金额。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后,保险公司将按要求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修订)》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