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选择说,也可以不说,选择权在您手上,如果觉得律师已经说的很全面了,那可以选择不发表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并由人民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六十一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规定。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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