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警扣留驾驶证最长多长时间
1、交警扣留驾驶证的最长时间为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暂扣时间应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暂扣日期满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还驾驶证。处罚决定生效前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抵暂扣期限一日,即从执勤先予扣留当事人驾驶证至交通管理部门正式做出扣留驾驶证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这一段时间,应当从处罚期限中扣除。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二、驾驶证暂扣的情形有哪些
1、酒后驾驶;
2、将机动车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3、超速50%以上;
4、一个记分周期内扣12分;
5、驾驶拼装或报废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