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警方调查立案的后果是面临治安处罚。作为公民,对案件情况有了解的,机关立案后,因为调查案件,传唤公民的,其接到传唤后应该及时去做笔录。
公民即使没有犯法,也有义务配合机关协助调查,不能以本人没有违法行为为由拒绝机关的配合协助调查工作。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了解案情的公民,是有作证的义务的,需要配合司法机关,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证人作证的义务性。出庭作证是证人的义务,对于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证言,除非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得以拒绝。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的;
阻碍人民调查取证的;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民、人民、机关对立案材料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机关、机关依法执行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