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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引发的诉讼类型

来源:九壹网

房屋拆迁纠纷的诉讼类型有两种: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民事诉讼适用于拆迁补偿协议后拒绝搬迁或协议反悔的情况。行政诉讼适用于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经行政裁决后仍不满意的情况。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纠纷的诉讼类型有两种: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

1、关于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问题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二种情形:其一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起诉。其二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

2、关于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问题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拓展延伸

拆迁安置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拆迁安置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通常包括诉讼和非诉讼两种方式。在诉讼方面,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或判决。除了诉讼外,当事人还可以选择非诉讼解决途径,如调解、仲裁或行政复议等。调解是一种通过协商达成和解的方式,由调解员协助双方达成一致。仲裁是一种的第三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员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作出裁决。行政复议则是指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查、决定或裁决。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将有助于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实现公正和合理的解决。

结语

拆迁安置纠纷的解决途径多样,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民事诉讼适用于拆迁补偿协议纠纷和协议反悔情形,当事人可向提起诉讼。行政诉讼适用于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需经行政裁决后方可提起。此外,非诉讼解决途径如调解、仲裁和行政复议也可选择。选择合适的方式有助于当事人维护权益,实现公正合理解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

市、县级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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