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争议: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和向人民提起诉讼。本条规定的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的情况。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内容应包括组织对医疗事故争议的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不能判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责令医疗机构调查核实后如实上报有关情况,为医患双方进行调解,确定为医疗事故时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理。【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