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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干活不给钱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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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强制执行。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判决执行。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竞争的(九)认为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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