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人民应当使用专门设备存储庭审录音录像,并将其作为案件材料以光盘等方式存入案件卷宗;具备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在人民查阅条件的,应当将其存入案件卷宗的正卷。未经人民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拍录、传播庭审录音录像。庭审录音录像的保存期限与案件卷宗的保存期限相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人民应当使用专门设备存储庭审录音录像,并将其作为案件材料以光盘等方式存入案件卷宗;具备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在人民查阅条件的,应当将其存入案件卷宗的正卷。未经人民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拍录、传播庭审录音录像。
庭审录音录像的保存期限与案件卷宗的保存期限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