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怎么办?

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怎么办?

来源:九壹网

律师分析:

机关在受理案件时,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一般情况下,出具不予立案通知的原因包括:案件不属于机关管辖范围、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等。对于出具不予立案通知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申请复议。当事人可以向机关上一级部门或同级机关申请复议。机关会重新审查案件,并根据事实和证据重新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2. 向人民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起诉,并请求判断该案是否适用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立案条件。3. 寻求法律帮助。当事人可以联系律师或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案件处理和维权方法。同时,需要提醒的是,当事人在遇到机关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时,应及时了解出具不予立案通知的具体原因,认真评估申请复议或向提起诉讼的可行性和可能出现的后果,并据此采取合适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