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仅仅是提起诉讼就能实现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在符合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下,才会判决离婚。对于一般的夫妻矛盾、生活不和谐等情况,通常不会判决离婚。此外,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也要符合法律规定,通常需要数个月甚至一年以上。异地离婚的管辖问题也需要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判断。总之,离婚并非简单的过程,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法律分析
只要起诉离婚就一定能离婚了吗
不是。
1、人民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2、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3、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象这样的情形起诉到,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
4、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所以,坚持离婚的一方到诉讼离婚,不是说很快就可以解决的。
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要求判决离婚。
结语
离婚并非只要提起诉讼就能够立即实现。在判决离婚时会从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因此对于离婚案件会较为谨慎。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有符合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的情形,才会判决离婚。一般来说,仅仅是夫妻之间的吵架、不理解、性格差异等情况,不会判决离婚。此外,离婚案件的审理时间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通常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对于异地离婚,根据最高人民的意见,离婚诉讼的管辖权与原告或被告的居住地有关。因此,异地离婚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个案的不同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澳门居民、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