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用完了,去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具体如下:
1、缴纳的纳税人在办理完税务登记的同时,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销售窗口,领取领购簿,按照经营项目购买。
2、再次购领的纳税人需按上次购买的存根,到销售窗口验旧购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