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第二次起诉一般在六个月内判决,但不一定会判离婚。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注意诉状的起草,与第一次离婚诉讼书有本质区别。
准备必要的证据,以补充第一次起诉中感情破裂证据不足的问题。
离婚第二次起诉时间不固定,需注意诉状起草和证据准备。
法律分析
一、离婚第二次起诉需要多长时间?
第二次起诉一般六个月内判决,但不一定会判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注意事项
1.诉状的起草
之前已经写过离婚诉讼书了,但是驳回了自己的离婚请求,所以才会有第二次离婚诉讼书的出现,那么第二次离婚诉讼和第一次离婚诉讼的书写有什么区别呢?二次离婚诉讼书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格式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就是两者的事实和理由不一样。这里的诉讼理由主要针对的是第一次离婚诉讼书之后的一些事实和现象,因此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书写有着本质的区别。
2.证据的准备
第一次起诉之所以没能判决离婚绝大多数原因还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所以在第二次起诉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结语
离婚第二次起诉一般六个月内判决,但并不一定会判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普通程序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需由院长批准,进一步延长需上级批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注意事项包括诉状的起草和证据的准备,第二次离婚诉讼书与第一次有本质区别,需针对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书写,并搜集有力证据以支持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