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高级人民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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