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领养老人的条件和手续以及领养小孩需要办理的手续和相关规定。领养人需要满足没有子女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以及年满30周岁等条件。领养小孩需要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一系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如居民户口簿、身份证、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等。领养小孩的手续和规定与领养成年人不同。
法律分析
一、想要领养老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收养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没有子女。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二、领养小孩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养小孩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三)收养登记必须严格依照分级登记制度进行:
1、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
2、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
3、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四)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
结语
领养老人需要满足没有子女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等条件。领养小孩需要办理收养申请书、身份证、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证明、医疗机构证明、计划生育部门证明等手续。领养小孩时,必须查找不到生父母,并且需要提供经常居住地计、生育情况证明和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收养登记必须依照分级登记制度进行,不同情况由不同级别的民政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各级和有关部门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对参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一条 不按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