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支农和扶贫在概念和内容上有所不同:
支农是支持农村工作,包括农村的管理、计划生育、农村的规划建设等等工作。
扶贫是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包括具体的脱贫的项目,计划,实施等等工作。
三支一扶是毕业生基层落实,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要以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支一扶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优惠。目前部分地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占编就业,在原岗位落实事业编,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对待。
每年4月20日前,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收集、汇总当地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并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办公室根据统一规划和有关要求,综合确定各市招募岗位和数量,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形成全省年度“三支一扶”招募计划,于每年5月份面向社会发布。
一、就业服务及优惠:
(1)工作期满后,如原基层服务单位有工作空缺,要优先考虑“三支一扶”人员,所在县、乡的企事业单位如有职务空缺,也要拿出部分职务吸纳该部分毕业生。
(2)对于准备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以享受一定的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二、招募条件包括: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或具有农学类专业大专学历。
【法律依据】:
《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组织招募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竞争择优、统一组织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宝山、崇明、奉贤、嘉定、金山、闵行、南汇、浦东、青浦、松江等郊区县乡镇及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