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法人承担责任,法人代表一般不负责。如果法人代表作为股东抽逃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算组成员可由公司人员或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申请指定。企业无法偿还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时,债务人或债权人可申请破产清算,将裁定是否受理,并指定破产企业管理人。
法律分析
一、公司清算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公司清算时,法人代表一般不承担责任。如果法人代表作为股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清算组成员组成
清算组成员可以是公司的人员,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债务人或债权人均可以向人民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人民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人民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破产企业管理人。
结语
公司清算时,法人代表一般不承担责任,但如果法人代表作为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则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清算组成员可以是公司人员,也可以由股东或董事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申请指定相关人员进行清算。在企业无力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将裁定是否受理,并指定破产企业管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二十一条 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