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办理保安证需要拘役过吗?

办理保安证需要拘役过吗?

来源:九壹网

拘役过的人不能办理保安证,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三年的人也不能担任保安员。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罪犯自由的刑罚,由机关就近执行。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短期自由刑,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拘役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等方面有明显区别。因此,应避免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分析

一、拘役过可以办保安证么?

当事人被刑事处罚过的,是不能担任保安员的,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三年的人,同样不能担任保安员。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禁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二、拘役的特点

(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机关就近执行。

(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

(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以上特征,决定了它与其他短期剥夺或人身自由的刑事拘留、(治安)行政拘留、民事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主体、法律依据等方面均有所区别,此时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

结语

保安员证的申领条件包括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以及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然而,如果当事人曾被刑事处罚、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三年,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是不能担任保安员的。拘役作为一种刑罚,是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方式,最高刑期为1年。拘役具有刑期短、就近执行、可回家探亲和参加劳动获得报酬等特点。因此,在申请保安员证之前,应确保自身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遵守法律,不要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三十一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五条 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紧急情况下,对于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人民证,可以将犯罪嫌疑人口头传唤至机关后立即审查,办理法律手续。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 第二百三十二条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立即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