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清算组的相关规定。清算组不是必须要求是全部股东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算,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律分析
一、清算组必须是全部股东的吗
清算组不是必须要求是全部股东,清算组又称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由指定成立的,接收、管理、清理、估价和处理破产人财产的专门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清算组成员是否必须是全体股东
清算组成员不是必须要求所有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拓展延伸
清算组成员资格要求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清算组成员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或者从事相关职业的人员;
2.熟悉破产清算业务并取得执业资格或者从事相关职业的人员;
3.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正直诚实的人员;
4.具备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同时,《企业破产法》还规定了清算组成员的回避制度,即清算组成员与债务人或者有利害关系人存在利害关系的情况下,应当回避并更换清算组成员。
综上所述,清算组成员资格要求包括专业知识、职业资格、良好社会信誉、正直诚实以及回避制度。只有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的人员,才能成为清算组成员。
结语
本文讲述了清算组和清算组成员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和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清算组可以是全部股东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因此,在破产宣告后,清算组成员不是必须要求所有股东参加,而是由指定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九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