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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离婚是否一定会判离?

来源:九壹网

本文讲述了离婚诉讼的相关标准和程序。离婚需满足夫妻感情破裂的条件,但另一方不同意时,可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或另一方存在法定准予离婚的事由,才会做出离婚判决。起诉离婚的标准包括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分居满二年、失踪或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等情形。若夫妻感情未破裂,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应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准许离婚。

法律分析

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结果并不一定。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或者是另一方存在法定准予离婚的事由,那么人民才会做出离婚判决。

一、一方要离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怎么办

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这种情况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只能去起诉离婚。

判决离婚的标准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又没有法定情形的,那么一般不会轻易判离。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原告对双方感情破裂进行举证,并且该证据经质证后要达到可以据此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通常来说,仅以日常的琐事争执为由起诉离婚很难得到的支持。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起诉离婚应当判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七)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老公想离婚我却不想离怎么办

老公现在要求离婚,可女方不想离的,女方应收集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的证据。只要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反之,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在调解时和好的,不会判离。

拓展延伸

没证据如何起诉离婚

没证据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起诉离婚,人民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庭审理,只是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是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的,人民一般会判决不准予离婚。

结语

在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时,应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以及是否存在法定准予离婚的事由来决定离婚判决。如果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或者另一方存在法定准予离婚的事由,人民才会做出离婚判决。同时,如果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且没有法定情形,一般不会轻易判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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