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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车辆使用安全及事故处理考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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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版本 行政办公车辆使用安全及事故处理考制定日期 核管理规定 页码 DCTL-SSD-GL-050 A 2013年10月16日 Page 1 of 5 文件名称 行政办公车辆使用安全及事故处理考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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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行政办公车辆的安全管理,减少因车辆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不完善而引起人身伤亡和车辆损毁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的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DCTL行政办公车辆的安全行为控制。

3 职责范围

3.1 安全监察部负责行政车辆安全交通工作的统一管理。组织安全检查、车辆检验、驾

驶人的资质审核、驾驶人安全行为监管、安全培训工作和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2 行政/人事部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分配使用、维修保养、油耗考核、驾驶人的日

常管理工作。

3.3 车辆具体使用部门负责车辆调度和使用管理、驾驶人的安全行为控制。

4 安全管理要求

4.1 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驾照后方可驾驶与驾照符合的车辆类

型,严禁无证驾驶或驾驶与驾照不符的车辆,持证驾驶。

4.2 驾驶人在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有无漏水、漏油的现象,轮胎气压是否符合

标准。

4.3 办公车辆必须保证车容整洁,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4.4 驾驶人在上岗前必须充分休息好,保持清醒状态,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检查驾

驶人上岗前的精神状态,若发现不符合要求,坚决禁止驾驶车辆。

4.5 行政办公车辆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和驾驶,无特殊情况,禁止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车辆变更驾驶人需经过安监部和综合部审核同意。

4.6 业务部门驾驶车辆人员应在安全部进行备案,同时抄送行政主管经理及车队报备,

编制 于勇 审核 徐洪刚 批准 高鸣 日期 2013-10-16 文件编号 版本 行政办公车辆使用安全及事故处理考制定日期 核管理规定 页码 DCTL-SSD-GL-050 A 2013年10月16日 Page 2 of 5 文件名称 防止其他人员私自动用业务车辆

4.7 非指定人员驾驶业务用车,使用部门主管必须报备所在部门经理、安全、行政经理

及车队主管,得到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驾驶。未经公司同意,出现任何问题由本人负全责;

4.8 所有办公车辆驾驶人必须明确。原则上要求一车一人,须轮班驾驶也要明确驾驶人

范围,上报安监部和综合部审核批准。

4.9 车辆使用过程中必须如实填写《行车记录》,写明该车的使用用途;

4.10 若车辆需要交使用,需严格执行有关交制度。人需将车辆存在的安

全隐患和问题明确告知人。

4.11 行政办公车辆在港外行驶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严禁超载、超速、

抢行等违章违法行为,严禁酒后驾车。

4.12 场内行驶必须按照场地交通安全指示标牌有序行驶,限速区域应控制车速,严禁

抢行、反道行驶或超速行驶。

4.13 场内行驶必须遵按照界定的区域标识和标线行驶,行政办公车辆禁止进入作业区

域,严禁在箱垛、货垛中穿行。

4.14 场内行驶若与作业机械交叉或冲突时,应主动避让作业机械,严禁与作业机械抢

行。

4.15 办公车辆只允许在行政人事部和具体使用部门明确界定的活动范围和行驶路线

内行驶,严禁私自变更行驶路线和活动范围。 4.16

4.17 作业现场如需停车办理业务,必须停放到指定的安全区域内等待,严禁随意停放。 4.18 车辆使用完毕后,驾驶人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或交与车辆管理责任人保管,

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妥善保管好车辆钥匙。

4.19 办公车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严禁随意交由他人代管或随处乱放,由此导致的事故

和车辆失窃由钥匙保管责任人负责。

4.20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安监部和部门负责人,严禁瞒报、

谎报、迟报。由此导致的责任和损失由驾驶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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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

编制 于勇 审核 徐洪刚 批准 高鸣 日期 2013-10-16 文件编号 版本 行政办公车辆使用安全及事故处理考制定日期 核管理规定 页码 DCTL-SSD-GL-050 A 2013年10月16日 Page 3 of 5 文件名称 5.1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应立即向当地机关交通支队或执勤报

告(港区内应立即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并及时通知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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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

6.1 在事故处理时,依据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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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故考核

7.1 事故等级判定标准:

 特大责任事故:指造成2人以上人员死亡,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重大责任事故:指造成1人以上人员死亡,或者3人以上(含3人)重伤或者100

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人身伤害事故:指造成2人以下(含2人)重伤,或者3人以上(含3人)轻伤

的事故;  一般责任事故:指造成2人以下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100万元以

下的事故;  内控事故:指事故损失金额低于500元以下的人员伤害、车辆、财产损失事故;  险肇事故:又称未遂事故,指既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又没有造成财产损失的事故。 7.2 事故等级判定标准详见下表:

编制 于勇 审核 徐洪刚 批准 高鸣 日期 2013-10-16 文件编号 版本 行政办公车辆使用安全及事故处理考制定日期 核管理规定 页码 DCTL-SSD-GL-050 A 2013年10月16日 Page 4 of 5 文件名称

7.3 事故考核办法

7.3.1 考核流程:

7.3.1.1 责任事故调查:港内事故发生后,安监部作为事故调查的责任部门严

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流程”开展,并在事故发生3个工作日内出具《事故调查报告》,提交公司安委会委员进行审议核准。港外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由交警部门负责。

7.3.1.2 责任认定: 港内事故责任应安监部在出具《事故调查报告》的同时,

要确定事故性质和类型,同时需要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者及相关连带管理责任人。港外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确定。

7.3.1.3 公布事故通报: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经安委会审核通过后,由安

监部公布事故通报,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培训。

7.3.1.4 实施考核:安监部将安委会审核通过后的事故处理决定汇总后,由相

编制 于勇 审核 徐洪刚 批准 高鸣 日期 2013-10-16 文件编号 版本 行政办公车辆使用安全及事故处理考制定日期 核管理规定 页码 DCTL-SSD-GL-050 A 2013年10月16日 Page 5 of 5 文件名称 关管理人员执行月度绩效考核,综合部绩效考核人员负责监督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

7.3.2 考核细则: 事故考核实行计分制,每1分对应考核当月绩效奖金50元;对

于应处以免除当月全部或部分奖金处罚的事故责任人,若其领取计件工资,则根据其肇事事故类型和责任划分情况扣除其所从事工种的月度平均奖金的相应比例。详见下表:

责任事故类型 0级/险肇事故 1级/内控事故 2.1级 2级/一般责任事故 2.2级 2.3级 2.4级 2.5级 3级/人身伤害事故 4级/重大责任事故 5级/特大责任事故 当月绩效考核扣6分 当月绩效考核扣8分 当月绩效考核扣10分 解除合同或扣除2个月奖金 当月绩效考核扣3分 当月绩效考核扣4分 当月绩效考核扣5分 当月绩效考核扣4分 当月绩效考核扣2分 直接责任人 间接责任人 直接管理者 连带管理者 给予责任人行政警告并通报批评,原则上不予处罚。 单次事故损失金额50% 单次事故损失金额30% 单次事故损失金额20% --- 当月绩效考核扣1分 当月绩效考核扣1分 当月绩效考核扣2分 当月绩效考核扣2分 当月绩效考核扣3分 当月绩效考核扣3分 当月绩效考核扣4分 当月绩效考核扣4分 当月绩效考核扣5分 当月绩效考核扣5分 当月绩效考核扣6分 当月绩效考核扣6分 扣除当月奖金 扣除当月奖金 扣除当月奖金 视事故情节及影响范围,由公司安委会讨论决定 8 本规定自下发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安全监察部所有

编制 于勇 审核 徐洪刚 批准 高鸣 日期 201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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