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药店消防安全制度

药店消防安全制度

来源:九壹网


药店安全消防制度

1、 药房和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带火种,房外设置

明显的防火标志。

2、 药房通道和出入口不准堵塞,要保持通畅。 3、 药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贵重物品要

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墙距、灯距、顶距符合防火规范。

4、 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进药房,如工作需要,

要经药房人员许可并带领。

5、 药房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

照明线。

6、 药房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7、 药房内严禁一切明火,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办理

动火手续,并经批准方可动火,有专人看守。 8、 药房人员每天下班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切断电

源并应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9、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