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C1-3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青白石160四户三标段住宅12#楼 2011-007-27 交底部位 基坑 工程编号 日期 2011-7-27 土方开挖及回填技术交底 一、 施工准备 (一) 作业条件 1、 土方开挖 (1) 制定开挖方案,确定合理的开挖方式、施工顺序和边坡防护措施,选择适当的施工机械。 (2) 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施工现场开阔,适宜就近堆放土方。 (3) 做好建筑物的标准轴线桩、标准水平桩,基坑监测网的精度满足基坑监测项目的精度要求。用白灰洒出开挖线,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办理完验线手续。 (4) 监测方法以仪器监测为主,目测为辅。监测数据及时分析整理,沉降和位移的观测项目绘制随时间变化的关系曲线,当观测数据达到设计要求的报警值时,及时通报项目部,项目部符合完毕后再由项目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5)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 (6) 熟悉图纸。 2、 土方回填 (1) 回填前,上报施工单位做复验,复验完毕后再由项目部上报监理单位和实验室对基础、等进行检查验收,取样并办理隐检手续。 (2) 将基坑内的杂物、积水等清理干净。 (3) 施工前,做好水平高程的设置。在基槽边上钉水平撅,有技术人员向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35cm为一层,每回填一层都要上报项目部技术人员,再由项目部通知实验室人员取样,取样报告合格后再回填下一层。 (二) 施工机具 挖土机、转载机等、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铁锹、3~5m钢尺,20#铅丝、胶皮管、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等。 仪器配备: DJ1经纬仪一部;DSos或DS1水准仪一部;测斜仪一部。 二、 质量要求 (一)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要求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项 主控序 1 项 目 标高 柱基、基坑、基槽 -50 +200 项目 2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挖方场地平整 人工 ±30 +300 机械 ±50 +500 管沟 -50 +100 地(路)面基层 -50 - 表C1-3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青白石160四户三标段住宅12#楼 2011-007-27 心线向两边量) -50 20 交底部位 基坑 工程编号 日期 -100 20 -100 设计要求 50 设计要求 2011-7-27 一般项目 3 1 2 边坡 表面平整度 基底土性 20 20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土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二) 土方回填工程质量要求 项 序 柱基、基坑、基槽 主控项目 项 目 挖方场地平整 人工 1 2 1 一般项目 2 3 机械 标高 分层压实系数 回填土料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表面平整度 20 20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管沟 -50 地(路)面基层 ±30 ±50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30 20 20 -50 -50 三、 工艺流程 (一) 土方开挖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分层开挖→修整槽边→清底 (二) 土方回填 基坑(槽)底地坪上清理→检验土质→分层铺土、耙平→夯打密实→检验密实度→修整找平验收 基坑底地坪上清理→检验土质→分层铺土→分层碾压密实→检验密实度→修整找平验收 四、 操作工艺 (一) 土方开挖 1、 机械开挖 机械开挖时,要配合少量人工清土,将机械挖不到的地方运到机械作业半径内,由机械运走。机械开挖在接近槽底时,用水准仪控制标高,预留20~30cm土层人工开挖.以防止超挖。 2、 开挖到距槽底50cm以内后,测量人员测出距槽底50cm的水平标志线,然后在槽帮上或基坑底部钉上小木桩,清理底部土层时用它们来控制标高。根据轴线及基础轮廓检验基槽尺寸,修整边坡和基底。 3、 土方开挖完毕后,对基底要进行钎探。若设计无特殊说明,钎探布置按下表执行。 槽宽(cm) 排列方式 间距(m) 深度(m) 表C1-3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青白石160四户三标段住宅12#楼 2011-007-27 小于80 80~200 大于200 柱基 中心一排 两边错开 梅花型 梅花型 交底部位 基坑 工程编号 日期 1.5 1.5 1.5 1.5~2.0 2011-7-27 1.5 1.5 1.5 1.5,并不小于短边尺寸 钎探完成后,钎孔要用干中细砂贯实。同时在钎探平面布置图上注明特硬、特软点。 基坑打钎探测完毕后,会请设计、监理、勘探及质监站等单位人员验槽。对不符合要求的软弱土层等情况作出处理记录,处理完全符合要求后,参加各方会签隐蔽工程记录。 4、 雨期施工时,要加强对边坡的保护。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同时在坑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 5、 注意事项 (1) 开挖过程中,严格控制开挖尺寸,基坑底部的开挖宽度要考虑工作面的增加宽度,并在开挖过程中试打钎,避免大面积的二次开挖。施工时尽力避免基底超挖,个别超挖的地方经设计单位给出方案用级配砂石回填。 (2) 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若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预留200~300mm土层不挖,待作基础时再挖。 (3) 开挖基坑时,有场地条件的,一次留足回填需要的好土,多余土方运到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 (4) 土方开挖时,要注意保护标准定位桩、轴线桩、标准高程桩。要防止邻近建筑物的下沉,应预先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二) 土方回填 1、 回填土一般选用含水量在10%左右的干净粘性土(以手攥成团、自然落地散开为宜)。若土过湿,要进行晾晒或掺入干土、白灰等处理;若土含水量偏低,可适当洒水湿润。 2、 深浅基坑相连时,要先填深基坑,填至与浅基坑标高一致时,再与浅基坑一起填夯。分段填夯时,交错处做成阶梯形,上下接搓距离不小于1.0m。基坑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基础墙两侧标高不可相差太多;较长的管沟墙,内部要加支撑。 3、 回填土要分层铺摊夯实,蛙式打夯机每层铺土厚度为200~250mm;人工夯实时不大于200mm。每层至少夯击三遍.要求一夯压半夯。 4、 雨期施工时,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导致边坡塌方或浸泡基土。 5、 注意事项 (1) 基础肥槽回填土,必须清理到基础底面标高,才能逐层回填。严禁用水浇使土下沉的“水夯法”。 (2) 土虚铺过厚、夯实不够会造成回填土下沉,而导致地面、散水裂缝甚至下沉。 表C1-3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青白石160四户三标段住宅12#楼 2011-007-27 交底部位 基坑 工程编号 日期 2011-7-27 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