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卫生及工作制度管理规定
为了营造一个舒适,温馨,整洁的商业环境,建成时尚的卖场,特制定本     管理公约制度。
第一, 讲究卫生,在商场内严禁随意吐痰,严禁乱丢烟头,
果皮纸宵和其他杂物,严禁乱倒污水,垃圾应倒入商城指定的垃圾箱内。违反此条,商场将每次进行违反处理该店主人民币10元。
第二, 店主每天应负责自己经营范围内的卫生清洁,设备设
施的维修,保养。
第三, 不得在经营范围外堆放超重物品。商场内所有公共场
地,公共空间或公共通道不准私自占用,堆放,吊挂商品或杂物。违反此条,商场将每次进行违反处理该店主人民币10元。
第四, 为保持商场下水道通畅,严禁将杂物,残渣,垃圾倒
入厕所,洗手池或洗拖池内。正当合理使用商场公共设施,如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违反此条,商场将每次进行违反处理该店主人民币10元。
第五, 商场内不准使用高分贝音响或高音喇叭,保持商场的
平和,安静的氛围,为顾客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第六, 营业时间,严禁在店内打牌或以及从事其他有伤
风化的活动。违反此条,商场将每次进行违反处理该店主人民币100元。
第七, 严禁在商场内打架斗殴或从事其他违反我国治安管理
处罚和触犯刑律的行为及活动,若违反此条,商场将每次进行违反处理该店主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