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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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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1目的

为了预防公司内所有动土作业中可能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本作业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动土作业。 3职责与权限 3.1安全生产管理部

3.1.1 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进行监督检查;

3.1.2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3。1.3.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动土作业情况,如发现有违反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或动土作业有危险时,有权收回《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停止作业,并根据违反《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3.2 动土作业负责人

3.2.1动土作业负责人对动土作业负全面责任;

3.2.2动土作业负责人必须在动土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边情况,参与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

3.2。3动土作业负责人必须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3.2.4动土作业负责人负责与动土作业有关事项的协调、调度,不得擅自离开作业现场。 3.2.5作业完成后,动土作业负责人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待完工验收后,方可离开现场。 3.3动土作业人员

3。3。1动土作业人员应按照动土负责人交代的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动土作业; 3。3。2动土作业人员应逐项确认落实动土负责人交代的相关安全措施后进行作业; 3.3。3动土作业人员对不能满足安全作业条件的,有权拒绝作业,当达不到规定的动土作业条件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3.3.4动土作业人员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后,应核对《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土作业,并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报告。

3.3。5动土作业人员作业必须随身携带《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动土作业及审

批手续不完备的动土作业。

3.3。6动土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作业前的标识,严禁无明显标志动土作业 3.4动土作业监护人

3.4。1动土作业监护人应由动土作业负责人和动土作业所在区域单位负责人各指定一名责任心强、有经验、掌握消防知识、了解作业区域情况、具备正确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能力的人员担任;

3。4。2动土作业监护人负责动土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

3.4。3动土作业监护人在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动土作业所在区域单位车间安全员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动土作业安全措施,检查动土作业现场的情况并逐项检查动土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4.4动土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动土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4。5动土作业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动土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不准兼做其它工作,确实需要暂时离开时,必须暂停正在进行的动土作业; 3.4.6当发现动土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3。4。7在动土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3.4。8当发现动土作业部位与《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动土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动土作业监护人有权制止动土作业; 3。4.9当动土作业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土作业; 3。5车间安全员

3.5.1动土作业所在单位的车间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参与制定、落实动土作业安全措施,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5.2作业前,作业所在车间安全员负责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相关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3.6 动土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3.6.1各级动土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土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土作业所在部位及周围情况;

3。6。2各级动土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应审查并检查、完善、落实安全措施;

3.6。3各级动土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应审查《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本制度

的规定;

3.6。4各级动土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在确认《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各项内容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土作业;

3.6。5各级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方可签发《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

3.7动土作业现场任何人员发现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情况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停止动土作业。 4、内容 4.1动土作业定义

动土作业含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3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4.2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和使用管理 4.2。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

4。2。2 由实施动土作业的车间提出申请,由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办理审批《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

4。2。3车间落实实施动土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可靠有效;

4。2.4车间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4.2.5车间安全员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4。2.6“《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4。2.7“《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签,作业人员姓名应与“《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

4。2.8“《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

4。2.9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 4.2。10申请进行冻土作业的单位,应根据动土作业安全规定落实作业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安排好监护人后,方可申请进行作业;

4.2.11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由申请作业单位指定专人或作业项目负责人办理;

4。2.12必须在《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工作,凡延期或补充

作业内容都要必须重新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 4.2。13“《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由作业人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4.2.14遇有《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审查批准人不在时,应由其上一级领导审查批准。

4。2。15《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是实施动土作业的凭证和依据,必须认真填写,无需填写的栏目,一律用“—-”划填,如有错填,该证按作废处理,并在明显位置填写“作废”二字。

4.2。16《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不得转让、不得随意涂改、不得代签、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改变适用范围,一份《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只准在一个作业点使用;

4。2。17《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一式两联,安全生产管理部、现场作业人员各一份(施工结束后交作业部门保管)。 4.3安全防护措施

4。3.1动土作业必须进行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许可证》;

4。3.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4.3。3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3.4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窨井及堵塞消防通道;

4.3。5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应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4。3。6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土石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3。7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当发现或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4.3。8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安放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4.3.9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4.3。10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4.3.11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要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4.3。12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4。3.13在道路、生产装置区域、罐区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盖板及警告牌,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4。3.14如挖地下通道而影响地上安全或地面活动影响地下施工安全时,也应设围栏、警告牌、警示灯;

4。3.15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报告公司或有关部门,经审批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4。3.15。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4。3.15.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电信等公共设施的; 4。3.15.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3.15。4需要进行爆破的。

4.3.16在施工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安全生产管理部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4.3.17在动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应做到: 4.3。17.1立即停止作业; 4.3。17.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

4。3.17。3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夜间设警示灯; 4。3。17。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值勤;

4.3.17。5通知施工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 4。3。18涉及临时用电时,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4。3。19动土作业涉及动火、断路、登高、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必须同时遵守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办理安全作业证。

4.3。20作业结束后,应经施工单位、作业所在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交接. 4.3.21在管道、下水道、井、池等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内施工应同时严格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施工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注意对有毒气体和易燃物的检查检测工作,遇有可疑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向上级报告,查清情况定出防范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

序号 1 2 3 风险分析 作业人员作业前未经安全教育 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措施 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 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选项√ 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与生产现场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现场不安全时系不足 操作人员要通知作业人员撤离 警示标志不足 设置护栏,盖板或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置红灯 4 5 各审批单位向施工单位交待清楚并派专动土地点存在电线、管道等地下隐蔽设人监护;作业时要轻挖,禁止使用铁棒、铁施 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多人同时作业 设备、工具不合格 作业地点处于易燃易爆场所 人员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提前检查,必须牢固 禁止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否则应同时办理动火证 6 7 8 9 作业过程中暴露出电缆、管线和不能辨停止作业,请专业人员辨认 认的物品 作业过程中出现危险品泄漏 停止作业,人员撤离 10 补 充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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