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第三人申请书
申请人:柴某某,女,19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XX县XX镇。   被申请人:郑州XX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郑州市XX区XX路与XX路交汇处XX   法定代表人:许XX,系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郑州XX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案号:(20XX)X民初字第12XX号】   事实与理由:
原告辛XX诉申请人柴XX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由于案件的处理结果与被申请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了查明本案相关事实,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追加郑州XX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案的第三人,恳请予以准许。  此致
郑州市XX区人民
   申请人:
   二0二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