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安全操作规程
一、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二、     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母线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防带负荷拉合刀闸。为防止误操作,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加装防误操作的闭锁装置(少数特殊情况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加机械锁)。闭锁装置的解锁用具(包括钥匙)应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不许乱用。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方便使用。所有投运的闭锁装置(包括机械锁)不经值班调度员或值长同意不得退出或解锁。
三、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
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四、     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
2、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3、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4、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
五、     所有的用电设备应满足“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施工现场标识牌。
六、     将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七、     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应有严格的标识,线路的颜色应严格统一。 八、     电气设备的配电箱要设置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并切实做到单机单闸。露天配电箱应有防雨措施。
九、     施工现场的临时供电开关箱,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其高度应距工作面不少于2.5m。沿地面敷设的临时线路要定期检查,严禁将连线的两端都装插头,严禁使用一线一地制。
十、     电气设备可加装漏电保护开关。为防万一,可安装触电保护器。 十一、         对用电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用电知识。 十二、         现场应有防火、防爆的措施,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十三、         所有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