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责任公司
差旅费管理规定
(讨论稿)
一、出差期间应充分利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公司指派的任务,不得延误工作进程,不得无故耽误返回时间,如有变动需事先请示并获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实际工作需要延期的,电话请示批准;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做出处罚。
三、出差结束,及时向所属公司总经理报告出差概况,出差中遇到的相关问题,需要学习改进的地方等,报分公司总经理或总公司总经理审核。
四、出差计划和出差报告,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
五、出差各项规定:
1、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公司派遣培训,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费用可向公司借支或自行垫付。
2、出差补助标准: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因公到州外出差,公司将在差旅费以外给予出差补助,补助标准为基本日薪的20%/天。
3、员工出差不超过一日的视同正常出勤,因此产生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六、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1、正常情况下实报实销( 火车,汽车 ,轮船等),所有报销需要正规,不能获得的特殊情况需要注明详细情况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2、如果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乘坐出租车的费用不在报销之列。
七、 公司派遣培训费用标准:公司派遣员工外出培训学习,公司与该员工签订《培训协议》,培训费、车旅费等由公司支付。《培训协议》应具体规定受训员工须在公司工作达到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离职的员工需赔偿所有培训期间产生的费用。
八、出差住宿费餐费标准在填报《出差申请表》时申请。
XX有限责任公司
XX年X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