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鑫岳门窗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鑫岳门窗安字〔20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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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公司制定了“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请你们认真对照制度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特此通知!
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二0一九年一月二日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 3、配备要求:
3.1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应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2 各部门应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职责
4.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4.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4.1.2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1.3 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1.4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1.5 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1.6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4.1.7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1.8 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4.1.9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1.10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4.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2.1 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2.2 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4.2.3 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2.4 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2.5 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4.2.6 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4.2.7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3 部门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3.1 负责所属部门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3.2 现场监督本部门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4.3.3 对本部门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3.4 对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3.5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部门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4.3.6 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安全科报告; 4.3.7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3.8 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3.9 部门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定期向公司安全办公室书面报告所在部门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5、相关记录
5.1 《安全管理人员档案》 5.2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