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硕宏门窗有限公司 新进员工管理规定
                编号: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新进员工的引进与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人事管理及新进员工的管理并具有约束力。 3、职责及要求
3.1 行政部负责新进员工的招聘及入职登记管理,负责入职前的培训工作; 3.2 车间主管负责对新进员工的岗位安排及制定帮带师傅; 3.3 行政部和生产车间负责对新进员工的综合考核与评价; 3.4 财务部负责对新进员工的工资核算管理。 4、内容
4.1凡来公司应聘人员,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必要时应提供学历毕业证、职称资格证等证书。
4.2应聘人员先到行政部报名、登记,等待面试。经厂长和总经理面试合格后,
到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
4.3新进员工填写《员工入职表》,交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新员工一律实行
试用期(特聘者除外须总经理批准),原则上要求生产工人试用期为三个月;文职及管理人员试用期一个月。生产工人第一天上班不算工资,一周内如果不能胜任工作离职的,不算工资,试用期工资按该岗位工资的80%计算。其他岗位新进员工按照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实行。
4.4 新进员工试用期期满转正后按岗位标准工资待遇执行,并按国家规定购买
社保,一周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办理领取工作服及其他相关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