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完善员工的出差及差旅费管理,提升各部门及人员的工作效率,促进差旅的自主管理和合理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出差的差旅及费用管理。 第三条  定义。
1、 出差:指员工外出到日常办公所在城市(包含区域常驻办公点)之外的地区办理公司业务的公务行为(销售业务在厦漳泉进行客户拜访不计作出差,超出厦漳泉行政区域进行客户拜访,可事先向中心总监、总经理、内控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后即可计作出差)。
2 、住宿费:指员工在出差期间发生的住宿费用。
3 、出差福利:指公司对员工在出差期间发生的伙食费用补贴。 4、 市内交通费:指员工在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四条  职责。
1 、员工:负责出差申请、出差费用的计划、出差成果报告的总结、差旅费用报支,并跟进出差申请及费用报支/核销的审核审批流程。
2 、公司行政部:负责员工出差交通工具票务(目前暂限飞机票)的预订及机票费用的报支,员工出差申请的报备并负责公司人员出差的考勤管理。如遇突发事件未能提前填单者可请本部门员工代劳,经部门及公司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 财务中心:负责各部门差旅费用报支单据的核销及会计核算。    4 、各权限审核、审批人:负责出差申请及差旅费用报支的审核、审批。 第五条 出差报支标准
公司员工的行政职级对照表详见《员工出差差旅费报支标准》。
行政职级 城市分类 A类 B类 城市明细 住宿费 出差补贴 市内交通 董事长、总经理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 实报实销 除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外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 除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外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 实报实销 中心总监/部门总监 A类 B类 A类 400 300 300 餐费实报实销一天不超过60元首选使用交通工具为公车/地铁。特殊情况(如半夜到达城市,以及从上个地点到下个目的地时间不充裕)使用交通工具为顺风车/快车/的士(注明原因) 职能部门经理、主管、职员 B类 除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外 (当天如参与公关招待不再给于250 餐费补贴) 销售经理/销售专员
A类 B类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 除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外 实报实销不超过250元 实报实销不超过200元 第六条 出差区间交通工具标准。
公司员工的行政职级对照表详见《员工出差区间交通工具及购票报支标准表》。 行政职级 行程时间 区间交通工具及座位等级标准  订票说明 动车6小时以内 董事长/总经理 动车6小时以上  动车/高铁   动车/高铁一等座 飞机   经济舱 中心总监/部门总监 动车6小时以内  动车/高铁   动车/高铁二等座 动车6小时以上 飞机   经济舱 每张机票需由公司行政出票  职能部门经理、主管、职员 动车6小时以内  动车/高铁   动车/高铁二等座 动车6小时以上 动车6小时以内 销售经理、销售专员 动车6-12小时以内 动车12小时以上 飞机  动车火车   动车火车  飞机 经济舱  硬座/动车二等座 硬卧/动车二等座 经济舱  第七条  车/船/机票订购及管理。
1、各职级人员需出差时,应尽早制定行程计划、提前3天向公司行政部申请统一订票(目前仅限机票),争取购得低折扣票以节约费用,并由其统一报支。
2、 公司统一机票订购流程:出差申请→审核审批→行政部订票。 3 、其它未经允许自行购买机票者,公司不予报支。
4、因公司工作安排发生变动或外部不可抗拒因素产生的机票改签、退票费用由公司承担,个人原因造成的机票改签、退票费用由个人承担。
5 、在遵循《员工出差差旅费报支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动车/高铁/客船等票价总额超过飞机票价的,应选择乘坐飞机以节约时间。
6、 除飞机票外,其它交通工具的车船票由出差人员自行购买、并依照本
制度办理报支。
第  住宿费标准及管理
1 、各职级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标准依照《员工出差差旅费报支标准》限额内凭真实、正规合格报支,无法提供真实、正规,将不给予报支。
2 、出差途中在车、船上过夜的不得报支住宿费用。 3、同性别出差需使用同一住宿,住宿标准不得叠加。 第九条  出差补贴标准及管理
1 、员工出差补贴依照《员工出差差旅费报支标准》执行,在差旅报销单中直接填报,需提供相应金额的餐饮正规进行报支。
2 、当日出差来回者,只给予报销路费,餐费自理;若中午后出差,不予报销当天的餐费补贴;另返回至日常工作常驻点的到达日当天不得报支出差补贴。
第十条 市内交通费(或补贴)标准及管理
1、出差人员发生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凭真实、正规、合格票据实报实销。 2、员工出差期间所发生的市交通工具,首选使用为公车/地铁。特殊情况(如半夜到达城市,以及从上个地点到下个目的地时间不充裕)使用交通工具为顺风车/快车/的士(注明原因)。
3、 参加会议、培训活动时,活动经费中包括住宿、伙食、交通费用的,则不再予以报销相关费用项目。
第十一条 出差报销时间
公司各部门出差人员,须在出差结束后的正常工作日5天内,根据出差期间实际发生的各项住宿、交通等费用,及时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黏贴、填写,并通过审核审批流程进行报支。出差结束后的正常工作日5天内未进行审核审批流程,视同自行承担,公司不再给予报销。费用报销期定为每周提交一次报支单,每周的周一统一由报销人把报销单据交至财务审核。
第十二条 出差报销流程图:
报 销 人
出纳付款 总 经 理 OK/NO  董 事 长 OK/NO 中心总监 内控总监 财务审核      N O  O K OK/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