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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类电视节目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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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类电视节目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孙明明,史一彤

吉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院,吉林长春 130000

摘 要 近年来以“辩论”形式展开的电视节目在各大电视台纷纷亮相,辩论类电视节目形态正逐渐成熟,其

中不乏许多版权来自外国。这些电视节目在发展的过程中要面对着本土同类型节目竞争日益激烈和外来节目本土化的双重考验。这种电视节目在国内的受众广泛,所代表的跨文化交流内涵丰富,所以在我们研究国内电视节目市场发展现状时也有不可忽视的地位。文章以《世界青年说》为例 ,对辩论类电视节目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关键词 辩论;电视节目;《世界青年说》;导向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6)22-0125-01

在异彩纷呈的辩论类电视节目市场上,版权来自韩国热播节目《非首脑会谈》的《世界青年说》在引进之初备受关注,但随着节目的播出收视率却呈下滑趋势,最终在2016年3月10日更新了最后一期后宣布停播。通过对《世界青年说》发展的研究和与其他相关节目的比较可以得到对国内辩论类节目市场的宏观把握,同时这些认识要求我们不断反思,探讨解决辩论类电视节目发展问题的方法。

1 辩论类电视节目发展存在的问题

纵观辩论类节目的发展,大致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的问题着重进行探讨。

1)选题的导向功能不足,节目设计过于娱乐化。辩论类电视节目是以跟踪社会热点,在嘉宾间展开激烈辩论和意见冲突为节目形态的一种形式。辩论类节目的意义所在就是“辩论”的,通过多角度的思想碰撞,使观众从不同的切入点理解事物的深刻本质。在此基础上,类似《世界青年说》的这种节目还被赋予了跨文化交流的意义,节目的嘉宾来自世界各地,具有不同的思想观念和文化背景,在这种情况下展开的辩论理应更具有思想冲击性。

但在实际操作上,这档节目话题的选取未免流于肤浅。虽然嘉宾的学历素养较高,而且是来自各行各业的精英阶层,但却被话题框定在了一个狭小的领域中,不能充分的发挥个人才能,在这种情况下,电视节目的导向功能更无从谈起。

比如在《世界青年说》中曾经选取过譬如“应该怎样与富二代交往”“比女人还爱秀恩爱的我,是正常还是不正常”“坚持父子之间要说谢谢的我,是正常还是不正常”此类的话题,这种话题虽然看似贴近生活,但是对于这样一档定调较高的节目来说显得较为肤浅,而且也是嘉宾的“大材小用”。而且有时还会存在另一个问题,就是在某些可以进

作者简介:孙明明,吉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院。

行深度挖掘的话题上,节目显得“发力不够”,浅

尝即止,没有深刻的实际价值。

在节目的设计上,对于思想上“针锋相对”的激烈碰撞也没有表现出来,现在的节目组往往过度看重节目的娱乐层面,希望通过增加趣味性吸引观众的目光,而忽视了作为一档辩论类电视节目需要达到的“真理越辩越明”的深层目的和文化内涵,这样与初衷背道而驰的电视节目是达不到理想的节目效果的。另一方面,现在有些电视节目也具有一个共同的弊端,就是在商业模式的趋势下,往往表现得向年轻人“献媚”,完全忽视了电视节目本身具有的导向功能,将节目和观众的引领关系倒置了,使节目的制作流于轻浮。

2)主持人的素养不足。对于电视节目中的文化传播而言,主持人的地位至关重要。在节目的录制和播出过程中,主持人掌握着信息“把关”的权力,节目里会出现的信息内容与思想是需要经过主持人筛选过滤,总结提炼,最后以恰当的表达方式传递给观众的。也就是说,决定观众会接收到什么信息,以怎样的方式与情感色彩接收到这些信息的就是节目的主持人。

辩论类节目因为其“辩论求真”的节目特殊性,对主持人素养的要求较普通的娱乐节目要更高一筹。所邀请嘉宾的能力水平和论题需要的深度需要主持人除了对电视节目制作的经验、正常需要具备的控场能力和组织能力之外,还需要具有相关的知识水平。也就是说,节目主持人自身的素养甚至要高参与嘉宾一筹,才能游刃有余地掌握节目的进程乃至从中发掘娱乐性和趣味性。如果主持人在节目的辩论过程中表现得“无知”,跟不上节目辩论的节奏,甚至迫于此只能嘉宾辩论的发挥以保持节目的完整度,那么这种电视节目的制作无疑是失去其本来意义的。

(下转第1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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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的线条特性,主体和陪体的线条需要实现协调和呼应等,这些因素就需要在构图中加强思考,在具体的拍摄中,例如,对于静态物体需要体现出其静态的效果,对于动态物体需要体现出其动感。在实际的构图过程当中还需要重视画面的层次感,对主体进行呈现,并且有效的对主体和陪体之间的关系进行合理处理,对光、色、线条等方面的元素实现协调统一。

2)加强对光线以及色彩的选择。在电视拍摄中,光线和色彩是其重要的元素。光是在画面中所需要呈现的主要元素,缺少光,就很难呈现电视画面,所以,对光的处理是否合理,其对于电视画面的效果有着一定的影响。在物体的拍摄中光线主要有揭示、突出、修饰、弥补等作用,在电视画面的光线当中我们能够得到很多信息,在电视摄像当中,对不同的色彩以及色性和色相进行组合,能够使得电视画面和谐统一以及具有一定的层次感。

3)电视摄像拍摄角度与取景范围的选择。对于电视拍摄角度主要有以下几点:在景物拍摄中大部分采用的都是正面拍摄,采用这种拍摄方式能够给人带来一定的想象空间。对于斜拍摄面来讲将,其是采用45°为主,将人物的立体感有效呈现。对于正侧面拍摄,其往往主要就是以90°为主,采用这种方式实现对于人物侧面拍摄,以此将所拍摄

(上接第125页)的画面的空间感和方向感进行凸显。反侧面拍摄

是以135°为主,主要是为了将人物的背景进行呈现,强化人物以及物体的线条结构。反面拍摄是以180°为主,其主要就是使得人物的反面效果能够体现出来,这样在一定意义上就能够营造一定的意境。在此基础上,摄像人员在对角度的选用中,需要根据所需要取景的范围实现对主体的体现,同时对于镜头当中不需要表现的物体进行去除,然后对景物以及景物的拍摄角度进行变化,进而实现观看人员视角的转变。例如,在对于一些大型的活动拍摄当中,摄像人员可以可以从多个空间实现对于视角的拍摄,诸如空中、地面、人群等,这样就可以让观看人员从多视角对场景进行感受。

3 结束语

在实际的电视摄像当中,除了摄像人员需要具备基本的要求,还要有相关艺术技巧,在具备这些因素的基础上将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进行发挥,巧妙的在实现对事物表现之外,同时在事物的表达中采用镜头增添更深层次的意境,确保电视画面的质量,给人们带来更好的电视作品。

参考文献

[1]郭浩.小议电视摄像的技术及艺术技巧[J].群文天地,

2012(2):126,138.

2 辩论类电视节目发展问题的对策

1)合理的选题。一个成功的辩题要给辩论双方留下充足的辩论空间,不能是有一定结论或者道德倾向性的辩题,辩论的重点就在于“两难”,要让双方都有话可说辩论才能继续开展。

辩论类电视节目应根据节目的性质,结合当下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注重挖掘话题的深度广度,设置合适的辩题,让嘉宾有话可说,有内容可探讨,有途径发挥个人的才华,尽可能不嘉宾的辩论空间,让嘉宾通过合理的辩题引导,传播价值,达到节目本身的文化目的。

2)设计有序的辩论规则。对于一档辩论节目而言,虽然采取了辩论的形式,但并非是无序的随意表达,嘉宾的观点抒发应当是在一种有序的组织下的。这些规则应该类似于一种通过约定俗成而来的道德要求,应该在节目前提醒嘉宾,用来限定辩论的“边界”,如果超过这个“边界”应该给予一定的谴责。这些道德要求譬如不得随意打断他人、避免人身攻击、尊重主持人安排等等,这样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像有些电视节目在进行中出现的争执辱骂等恶性事件。节目在有条理有逻辑的情况下进行,也有利于辩论双方的畅通交流,思维互动,有利于发掘辩论中的深度和启发性。

3)发挥主持人的引导作用。在辩论类电视节目中,一个优秀的主持人应当在观点的冲击中保持一种真诚客观的独特立场,对嘉宾的各抒己见进行梳理,使辩论的现场避免混乱,实现言论民主。而且主持人还需要有机智幽默的语言技巧,能够调节现场气氛,把握辩论主题,总结嘉宾观点的同时也要表现出自身对于论题的看法。可以说合格的主持人在一档辩论类节目的制作中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节目在制作过程中,导演应尊重主持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主持人的正面引导作用,为节目营造公平和谐的对话环境。

3 结论

辩论类电视节目有自身存在的独特价值,作为文化交流与传播的平台,它被赋予的不仅是空泛的娱乐性,更重要的是在传播价值和思想方面的重要意义。想做好一档辩论类电视节目,我们应该契合辩论的本质,把握时代的热点和深度话题,采取合适的选题,规范嘉宾参与时的行为,不要“唯利益主义”。只有如此才能为观众提供一个公正客观,包容并蓄的信息思想获得平台,充分发挥电视节目的积极的导向作用,免于流俗平庸,进一步激发电视节目市场的活力,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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